根据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通过或参照泰山学者政策支持初步人选闫寿科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下一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考察组对初步人选进行实地考察。
公示和考察期间,对人选情况如有意见,可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电话:0532—88956896),也可直接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531—51775091,传真:0531—51775084)。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限:2017年9月8日—9月14日。
接访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申报材料中的人选情况和工作计划书(闫寿科-2017年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申报书)
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