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18】8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的有关规定,组织好本单位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高密校区的老师另外需要提交任教证明,由教学办主任和校区负责人双签,并附课程表。
联系人:陈超,任春莲
电话:88956896
附件:
0.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18】8号)
1.承诺书
2.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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