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推动学校文件的落实落地、推进新聘期聘岗与考核工作,根据校领导相关会议要求,现开展2021-2024聘期院级单位人事制度综合改革相关方案制定和学校文件宣传工作情况专项督导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院级单位对学校2021-2024聘期人事制度综合改革相关文件宣讲解读和向本单位职工宣传情况;院级单位相关实施方案的制定程序是否完备、合规。
二、督导检查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主要采取院级单位自查的形式,由院级单位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于11月5日前将党政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自查报告(扫描件)报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科。报告中重点梳理文件制定流程,需包含学校文件宣讲解读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情况,党政联席会研究情况等。
三、督导整改
还未提交相关实施方案的院级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制定相关实施文件;对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存在制定程序不规范的院级单位责令进行整改,并于11月11日前提交最终相关实施文件以及大会表决通过相应文件的情况报告扫描件(附件1)。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规范出文流程。各单位在制定相关办法时,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本单位教职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同意,报学校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人事处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