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7 号)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博士后资助“无感服务”组织做好博士后资助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拟对2022年下半年博士后资助分两批次发放,现将拟发放青岛市2022年下半年第二批博士后资助单位及人员(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条件(博士后在青在站(基地)全职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等)及金额等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实名反映。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电话:88959200
邮箱:qustbsh4001@qust.edu.cn
附件:拟发放青岛市2022年下半年第二批博士后资助单位及人员
人事处
2022年11月11日